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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家再議《譚談交通》遭下架事件
        www.glassfarthing.com 】 【 2022-07-15 10:05:55 】 【 來源:四川法治報

        著作權歸屬何方?二次創作是否構成侵權?

          

          7月13日,深陷版權風波的《譚談交通》主持人譚喬在微博曬出了三張授權委托書照片,質疑《譚談交通》的著作權維權工作被三次“轉包”,再次引發了公眾對《譚談交通》遭下架事件的激烈討論。

          

          “譚sir,大家支持你!”“這是在搞工程嗎?層層分包?!薄半娨暸_轉讓的可是著作權,它真的有完整的著作權嗎?”13日,在譚喬微博的評論區中,不少網友表示了對譚喬的支持。

          

          連日來,各方對于該事件的爭論持續升溫。那么,根據最新進展,《譚談交通》著作權究竟屬于何種性質?歸屬何方?網友對《譚談交通》的二次創作是否構成侵權?

          

          針對熱議問題,記者采訪了相關法律專家。

          

          最新進展

          

          維權事宜疑被三次“轉包”

          

          7月12日,譚喬對媒體表示,在《譚談交通》播出的13年間,每一期節目,自己都參與了從前期策劃到后期剪輯的全過程。他還提出質疑:“無數自媒體人無償地進行再次創作,讓古早的安全宣傳視頻重新充滿活力,這些‘二創’視頻卻在沒有任何協商溝通的情況下,被粗暴地一 刀切、通通下架,這合情嗎?”

          

          7月13日,譚喬在微博發布了三張授權委托書照片,質疑《譚談交通》的著作權維權工作被三次“轉包”。譚喬發布的三張授權委托書中第一份授權書日期不明,內容為成都市廣播電視臺作為《紅綠燈》及全部《譚談交通》板塊的試聽作品的合法著作權人,就上述作品授予成都游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權利:所有著作財產權以及將上述權利的轉授權權利,以及將上述權利許可第三方進行分銷的權利,并特別申明“上述權利含維權權利”。其內容與成都電視臺7月11日晚發布的公開聲明一致。

          

          第二份授權委托書日期為2021年12月23日。內容為成都游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妹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處理《紅綠燈》及全部《譚談交通》板塊的視聽作品的維權事宜。后者具有轉授權的權利。

          

          第三份授權委托書日期為2021年12月25日。內容為成都妹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委托北京析言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處理前述作品的維權事宜,包括“代為投訴、舉報等方式進行維權”等。后者同樣具有轉授權的權利。

          

          有媒體向成都妹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北京析言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求證上述授權委托書的真實性,前者掛斷了采訪電話并未表態,后者則表示:“相關情況網上都能看到了,目前正處于保密階段,現在不能回答任何問題?!?/p>

          

          被授權公司資質被質疑

          

          除了《譚談交通》節目著作權的歸屬,譚喬在微博上發布的三張授權委托書照片讓成都游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成都妹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北京析言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的資質問題也深陷輿論漩渦。

          

          企查查顯示,成都游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冊資本50萬元,經營范圍包含教育管理、市場調查、知識產權服務、互聯網信息服務等,其發布的年報稱參保人數為0。

          

          天眼查信息顯示,成都妹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13日,實繳資本為0,參保人數為0,經營范圍為組織文化交流活動;網絡演出?。ü潱┠?;影視節目制作;電影放映;文化娛樂經紀人;文藝創作與表演等。

          

          天眼查顯示,北京析言知識產權代理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31日,實繳資本為0,參保人數為0,經營范圍包括知識產權服務(專利代理除外);法律咨詢;技術開發、咨詢、服務、轉讓、推廣等。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天眼查公示的企業信息,游術公司在2022年涉及80多起案件,全部為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糾紛。且該公司還存在注冊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不相符等情況。對此,該公司登記機關、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媒體表示,已關注到相關問題,目前該局市場監督管理處已著手對該公司進行調查。

          

          專家聲音

          

          《譚談交通》屬于著作權法上的何種作品?

          

          據媒體報道,2020年1月,成都市公安局在人民網“領導留言版”回應公眾對于《譚談交通》停播問題時稱,《譚談交通》是成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與成都電視臺第三頻道聯合推出交通安全宣教節目。由交警支隊民警譚喬出鏡主持,電視臺攝制人員跟隨拍攝并進行后期制作。

          

          省版權協會版權維權中心專家、四川恒和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生忠認為:“要判斷《譚談交通》欄目視頻是否構成作品,首先需要判斷其是否符合獨創性要求?!敝鳈喾ㄋWo的是作品中作者具有獨創性的表達。他認為,《譚談交通》節目內容更多的是譚喬和交通違法者的即興表達及行政執法過程,因此,從攝制端很難說具有創造性。從表演端而言,則需要將行政違法事實與譚喬和違法者的即興表達內容剝離開后進行分析,但節目的內容大部分都是譚喬作為一名交通警察進行執法活動,少部分內容是譚喬根據節目內容進行即興發揮。

          

          對此,王生忠引用了北京市高級法院的再審案件生效判決書,在(2020)京民再128號案件中,法院從“文義解釋”“體系解釋”等多個角度闡述認為:“電影類作品與錄像制品的實質性區別在于連續畫面的制作者是否進行了創作,所形成的連續畫面是否具有獨創性?!庇捎凇蹲T談交通》欄目的制作發生于2020年之前,其應適用2010年著作權法的規定,因此王生忠認為該欄目更多的是錄音錄像制品,當然案件的具體審理還要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材料進行判斷。

          

          對此,西南政法大學教授曾德國認為,從《譚談交通》欄目視頻內容看出,主持人譚喬的表現并非有固定模板,而是在現場的臨時發揮,具有很強的獨創性,屬于視聽作品。他表示,2021年最新著作權法中視聽作品的概念范圍應當等同于2010年著作權法中的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省律協知識產權(信息網絡與高新技術)專業委員會主任、四川明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張鋒告訴記者:“《譚談交通》在電視臺播出階段屬于著作權法意義上的電視節目?!蹲T談交通》在短視頻分享平臺上的表現形式屬于著作權法意義上的視聽作品?!?/p>

          

          著作權歸屬如何認定?

          

          譚喬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當初制作《譚談交通》的時候,與電視臺沒有關于著作權的約定,各方也沒有簽訂什么合同或者協議。如果現在要對《譚談交通》做版權認定,以及相關權益分配,需要權威的機構來認定。

          

          對此,曾德國認為,《譚談交通》是成都電視臺和成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之間的合作項目。譚喬作為成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派出人員,并非單方面的由成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安排進行創作,而是與成都電視臺進行合作制作,且譚喬作為主持人還存在有部分臨場發揮的獨創性內容。因此,《譚談交通》屬于成都電視臺、成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譚喬三方的合作作品,其著作權行使須共有人協商一致,否則將侵犯其他權利人的合法權利。

          

          網上亦有觀點認為,因為譚喬作為一名交警,在錄制《譚談交通》的過程中也是在履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職務。從2020年修訂的《著作權法》來看,《譚談交通》屬于“職務作品”,《著作權法》規定,一般的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所有,除非雙方另有合同約定。

          

          “在電視臺播出階段,可能構成某種意義上的職務作品或者合作作品?!睆堜h說,從目前已知信息難以準確判斷著作權的歸屬,至于前兩者所擁有的作品權利類型、范圍仍然不夠清晰。電視臺播出電視節目享有的廣播權、改編權、播放權、復制權、錄音錄像制品(鄰接權)相關權利等,是否當然享有短視頻作為視聽作品的相應信息網絡傳播權利,需要進一步論證分析。二次創作構成侵權嗎?

          

          多年來,《譚談交通》深受群眾喜愛。關于該節目的二次創作在各大網絡平臺上也如火如荼。如今節目面臨下架,電視臺主張維權,公眾不免有些困惑:譚喬、各大平臺的視頻創作者對《譚談交通》的網絡傳播、“二創”行為是否構成侵權?上述主體的行為是否盈利、作品是否為公益屬性會對侵權認定產生影響嗎?

          

          “作品內容是否具有公益屬性,并不影響作品自身權利行使和義務承擔?!痹聡J為二次創作者在沒有經過著作權人允許的前提下,使用原作品進行再次創作,侵犯了著作權人合法權益。

          

          張鋒、王生忠均認為,判斷其侵權與否的前提是《譚談交通》節目的著作權已經明確,在此基礎上,如果未經允許進行網絡傳播,即使沒有產生直接經濟收益,即使該作品屬于公益作品,依然可能涉嫌侵權。而獲利多少,則對侵權賠償額的認定具有影響。

          

          王生忠強調,二次創作者如需使用原作品,應當獲得原著作權人的許可。

          

          此外,盡管成都廣播電視臺在聲明中表示,其授權成都游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開展的維權工作,“僅針對未經許可而不當獲利的公司經營主體”“更不存在對個人‘索賠千萬元’的情況”。但不少網友仍然心存質疑:游術公司是否存在“惡意訴訟”的可能?

          

          “我們通常說的‘知識產權惡意訴訟’在民事案由中被稱為‘因惡意提起知識產權損害責任糾紛’,該案由位于知識產權權屬、侵權糾紛項下。一般而言,按照過錯責任原則,侵權責任的成立必須具備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因果關系和主觀過錯四個要件。司法實踐在認定‘惡意’時,會從當事人的外在諸多行為去推理當事人的主觀心態,如當事人在訴訟中具有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提出明顯不合理的賠償數額、申請凍結金額明顯過高等,都可能成為是否構成惡意的考量因素?!蓖跎艺f。

          

          他告訴記者,具體到本事件中,盡管譚喬稱自己可能面臨“索賠千萬元”,但成都電視臺作為授權方已經發表聲明否認了該說法,在沒有其他材料佐證的情況下,很難認定游術公司在此事件中構成“惡意訴訟”。

          

          結語

          

          自1990年9月7日誕生以來,我國的《著作權法》已走過了三十余個春秋,且每逢十年大修一次。在版權保護方面,法治建設呈現出了前所未有的重視程度和力度,保護原創、鼓勵創新、尊重智力勞動成果的法治觀念日益深入人心。

          

          作為一檔高知名度、深受大眾喜愛的電視節目,圍繞《譚談交通》著作權的爭議在新《著作權法》實施后頗具典型意義。在短視頻興起的時代,普羅大眾對影視節目等進行網絡傳播、二次創作的行為,將不可避免地引發版權爭議甚至侵權嫌疑,《譚談交通》遭下架事件并非首次或唯一,版權保護的法治之路仍將漫漫。

          

          《譚談交通》的著作權到底花落誰家?目前雙方各執一詞,最終還是要由司法進行權威裁決。合理討論、兼聽則明,我們不妨讓“子彈”再飛一會兒。

          

          四川法治報-法治四川新聞客戶端記者 周靖 劉文慧


        編輯:張曉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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